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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公安厅党委传达贯彻全国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工作会议精神
2019-12-26 15:08 来源: 发文机关: 省公安厅 【字体:   

    12月13日,省公安厅党委书记、厅长闫希军主持召开厅党委扩大会议,传达全国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工作会议精神和全国公安机关创建“枫桥式公安派出所”活动座谈会会议精神,研究贯彻落实意见。 

    会议首先传达学习了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员、中央书记处书记、中央政法委书记郭声琨在全国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工作会议的重要讲话精神。会议指出,全国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工作会议的召开,标志着全国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试点工作正式启动,全省公安机关要结合实际,抓好学习贯彻落实。一要认真学习领会推进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工作的重大意义,各单位要与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省委七届七次全会精神紧密结合起来,吃透精神,把握精髓,找准贯彻落实的发力点,以试点工作为抓手,破解难题,着力固根基、补短板、强弱项,打造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的海南亮点。二要切实履行好公安机关在市域社会治理中的职责使命。要紧紧围绕共建共治共享方向,结合海南实际和资源优势,推进市域社会治理创新,不断提供新经验、贡献新方案,不断提升全省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水平。三要在推进海南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试点工作中贡献公安智慧。公安机关既要积极参与搞好市域社会治理的顶层设计,也要鼓励大胆创新,在攻坚克难中出思路,为试点工作提供靶向,争当深化改革的践行者,力争在提供最优制度上胜人一筹,在释放改革红利上快人一步,并及时将实践中探索创造出的好经验、好做法固化落实推广。
    会议听取了全国公安机关创建“枫桥式公安派出所”活动座谈会会议精神汇报,研究通过了贯彻意见,就加强和改进海南公安派出所工作提出要求。一是深入贯彻会议精神,在构建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治理格局中发挥公安派出所的积极作用。把落实会议精神与全国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工作会议以及全国、全省公安工作会议结合起来,树立大抓基层、大抓基础的战略导向,厘清职责,以创建“枫桥式公安派出所”活动为载体,大力加强公安派出所“四项建设”,把中央、省委省政府和公安部的部署要求落到实处。二是深化警务勤务机制改革,大力推动基层社会治安治理创新。三是强化素质能力建设,打造高素质公安派出所队伍。
    厅党委副书记、副厅长穆克瑞,厅党委委员商万森、陈华、刘海志、江伟、崔景玉参加会议。
    厅属各单位主要负责人列席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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