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要闻动态 > 警员招募
海南省公安机关2024年度面向社会招警资格复审通告
2024-04-11 17:30 来源: 调配科 发文机关: 省公安厅
分享到:

根据省委组织部发布的《海南省2024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工作人员)公告》(以下简称《考录公告》)《海南省2024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工作人员)笔试成绩笔试合格分数线及面试公告》,现将招警资格复审工作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资格复审人选范围

   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按一定比例确定参加资格复审人选,具体为:计划录用4至9人的,比例为1:4;计划录用3人(含3人)以下的,比例为1:5入围资格复审人员名单详见附件1

二、资格复审方式时间和要求

(一)方式

此次资格复审采取网络+现场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考生先将报考所需资料发送至网上指定邮箱接受审核,通过网络审核的考生,在体能测评当天须提供报考资料的原件及复印件,经现场核对后留存复印件,退回原件。

)时间

考生网上提交材料时间:自本通告发布之日起至202441512时。建议各位考生尽早提交材料,如发现需要补充材料等情形,也可以在规定的时间内尽早完成补充。

(三)具体要求

入围资格复审的考生将材料扫描打包压缩后统一发送至下列指定邮箱:

1.序号1至51的考生请发送至355738749@qq.com

2.序号52102的考生请发送至147712960@qq.com

3.序号103153的考生请发送至532375096@qq.com

4.序号154204的考生请发送至qifei1210@qq.com

5.序号205255的考生请发送至2714831366@qq.com

6.序号256306的考生请发送至zhanghaili7111@sina.com

7.序号307357的考生请发送至840720996@qq.com

8.序号358408的考生请发送至275112865@qq.com

9.序号409459的考生请发送至1617241855@qq.com

10.序号460510的考生请发送至64678202@qq.com

11.序号511566的考生请发送至821380833@qq.com

压缩包命名的格式为“序号+姓名”(“序号”为附件1《海南省公安机关2024年度面向社会招警入围资格复审人员名单》中考生的序号)。

示例:例如某一考生在《海南省公安机关2024年度面向社会招警入围资格复审人员名单》中对应序号为“11”,则该考生发送资格复审材料的压缩包命名为“11+姓名”。

三、资格复审需扫描提供的材料

1.《海南省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工作人员)录用考试报名表》;

2.准考证;

3.本人身份证;

4.职位有学历、学位要求的,除须提供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以外,往届毕业生还须提供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上打印带二维码和照片《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注意不是《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2024年高校应届毕业生如尚未取得毕业证书的,需提供学校出具的毕业证明;

5.职位有海南省户籍(含海南省生源)要求的,须提供户口本属于海南省生源的,如目前户口不在海南省,则须提供参加高考被高校录取时登记户口所在地为海南省的户籍证明);

6.在编在岗中小学教师报考人员需提供所在单位及县以上教育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证明(加盖公章),证明落款时间须在报名时间截止之前;

7.留学回国和在港澳取得学历、学位的报考人员,除须提供《考录公告》和招考职位规定的材料外,还须提供国家教育部的学历认证材料(在报名时间截止前取得);

8.定向生和委培生须提供定向或委培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证明落款时间在报名时间截止前;

9.报考定向岗位的服务基层项目人员,须提供加盖有相关部门公章的服务于海南、服务期在2年以上、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证明材料(计算截止时间为2024年1月26日),以及未享受过相关优惠政策的承诺书(模板详见附件2);

10.报考限定定向岗位的在军队服役满5年(含)以上的海南省户籍或入伍地为海南省的高校毕业生退役士兵,提供国防部统一制作的《中国人民解放军士官退出现役证》或《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士官退出现役证》,以及国家承认的高等学校毕业证书复印件,并由安置地县级及以上退役军人事务部门加盖公章;

11.《考录公告》、招考职位要求的其他相关材料,如:俄语专业合格证书、英语专业合格证书、法律职业资格证书

以上所需材料,考生按上述顺序排好装订,并连同相关原件于体能测评当天提供给工作人员现场核对。

四、资格复审的其他事项

1.如考生自愿放弃资格复审的,须将本人亲笔签名捺印的《放弃声明》(模板详见附件3)扫描后按序号要求发送至指定邮箱。

2.经资格复审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或因提供材料不全、材料主要信息不实而影响资格复审结果的,取消体能测评资格;无故不按规定的时间报送资格复审材料的,视为自动放弃体能测评资格。

3.提交材料后经资格复审合格的考生,工作人员不再进行电话反馈;需补充材料或不合格的考生,工作人员将及时电话告知,请各位考生务必保持手机畅通。

五、注意事项

1.资格复审合格的考生全部参加体能测评。体能测评拟定于2024423日、24日在海南省人民警察高级培训学校进行;具体分组名单、时间将于420日前在海南省公安厅门户网站予以发布具体项目和标准按中央组织部办公厅、公安部办公厅新修订的《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执行(详见附件4-5

2.为保证考录工作有序开展,录信息全程在海南省公安厅门户网站发布,不再电话通知。由于本次录时间紧,各录环节间隔时间短,请各位考生及时关注,提前准备,以免错过。

3.请各位考生在整个录过程中保持手机畅通。   

咨询电话:089868836050

附件:1.海南省公安机关2024年度面向社会招警入围资格复审人员名单

      2.《承诺书》模板

      3.《放弃声明》模板

4.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

5.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实施规则

       海南省公安厅政治部

        2024411

附件2

承诺书

本人姓名:XXX,性别:X,身份证号码为:XXXXXXXXXXXXXXXXXX,报考职位为:XXX公安局XXX职位报考定向岗位的服务基层项目人员。本人郑重承诺:本人服务于海南省、服务期在2年以上、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未享受过相关优惠政策(如转为事业编制人员等),计算截止时间为2024年1月26日。如违反承诺,自愿放弃此次招警报考资格。

承诺人:     (本人亲笔签名并捺印)

时间:20244

附件3

放弃声明

本人XXX,性别X,身份证号码:XXXXXXXXXXXXXXXXXX参加海南省公安机关2024年度面向社会招录人民警察考试,报考XXX(公安局)XXX职位,已入围资格复审环节。现因XXXXXXXXXXX……(请写明具体原因),自动放弃资格复审资格。

声明人:    (本人亲笔签名并捺印)

20244

附件4

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

备注:综合管理、执法勤务职位测查全部3个项目,警务技术职位免予测查1000米(男)/800米(女)跑项目;对专业人才紧缺难以形成竞争的特殊职位,经省级以上公务员主管部门同意,可以适当放宽体能测评有关项目标准或者免予测查体能测评项目;凡应测项目中任意一项不达标的,即为体能测评不合格。年龄计算时间截止到参加体能测评当月。

附件5

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实施规则

一、10米×4往返跑

场地器材:场地为10米长的直线跑道,在跑道的两端各划一条5cm宽直线(S1S2),将木块(10cm×5cm×5cm)按每道3块竖立摆放(其中2块放在S2线上,1块放在S1线上),秒表若干块。

组测方法:发令员、计时员、监督员、成绩记录员若干名。按组别进行测试,每人最多可测2次,1次测评达标,即视为该项目测评合格。成绩以“秒”为单位,保留1位小数,2位小数非“0”时则进1

动作要求:受测试者采用站立式起跑,听到发令后从S1线外跑到S2线前(脚不得踩线)用手将竖立的木块推倒后折返,往返跑2次,每次推倒1个木块,第2次返回时冲出S1线。

注意事项:测试时有以下任一情况,不计取成绩:

1.出发时抢跑;

2.折返时脚踩S1S2线;

3.折返时未推倒木块。

二、男子1000米跑、女子800米跑

场地器材:400米标准田径场,发令枪、发令旗、秒表、号码标识若干。

组测方法:发令员、计时员、弯道检查员、监督员、成绩记录员若干名。按组别进行测试,每人最多可测1次。计时员看到发令信号计时开始,当受测试者躯干越过终点线时停表。计时员准确计时,记录员负责登记每人成绩。成绩以“分+秒”为单位,不保留小数位,小数位非“0”时则进1。

动作要求:受测试者统一采用站立式起跑姿势,在起跑线外听到或看到发令信号时开始起跑,跑完相应距离越过终点线后视为完成测试。

注意事项:测试时有以下任一情况,不计取成绩:

1.出发时抢跑;

2.出发时脚踩线;

3.途中跑时超越或踩踏最内侧跑道线。

三、纵跳摸高

场地器材:通常在室内场地测试,起跳处铺垫厚度不超过2厘米的硬质无弹性垫子。如选择室外场地测试,需在天气状况许可的情况下进行,当天平均气温应在15—35摄氏度之间,无太阳直射、风力不超过3级。

组测方法:裁判员、监督员、成绩记录员若干名。按组别进行测试,每人最多可测3次,1次测试达标,即视为该项目测试合格,3次均未达标者视为不合格。成绩仅为“合格”或“不合格”两项。

动作要求:受测试者赤脚或穿袜,双脚自然分开,呈站立姿势。接到开始测试指令后,受测者屈膝半蹲,双臂后摆,随后双脚蹬地垂直向上起跳,同时双臂向前上方快速摆动,举起一侧优势手触摸合格高度的目标物,触摸到相应高度者视为合格。

注意事项:测试时有以下任一情况,不计取成绩:

1.起跳时双腿有移动或有垫步动作;

2.手指甲超过指尖0.3厘米;

3.戴手套等其他物品;

4.穿鞋进行测试。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版权所有@海南省公安厅  中文域名: 海南省公安厅.政务

主办:海南省公安厅    琼ICP备05000041号    联系电话:0898-68836903
政府网站标识码:4600000046    公安备案号460106020004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