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00817387-0/2023-09847 主题分类:
- 发文机关:省公安厅 成文日期:2023-12-26 16: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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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 题:
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群众信访举报转办和边督边改公开情况一览表 - 文 号:发布日期: 2023-12-27 16:14
- 备案登记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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废止日期:
时 效 性:有效有效
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群众信访举报转办和边督边改公开情况一览表
(第29批 2023年12月26日)
序号 |
受理 编号 |
交办问题 基本情况 |
行政 区域 |
问题类型 |
调查核实情况 |
是否 属实 |
办结 目标 |
处理和整改 情况 |
是否办结 |
责任人被处理情况 |
1 |
X3HI202312190043 |
3.海南省汽车驾驶培训驾校、汽车租赁业,新能源推广缓慢,汽车排放尾气破坏环境;4.海南部分无居民岛屿上有不法分子坐船上岛偷钓,破坏生态。 |
全省 |
涉及公共利益的生态环境问题 |
涉举报内容3的调查情况:我省汽车驾驶培训驾校的主管部门为省交通运输厅,建议“海南省汽车驾驶培训驾校新能源推广缓慢”问题转省交通运输厅核查办理。公安交管部门负责机动车驾驶人考试工作,考场使用新能源考试车由公安交管部门负责推广。省公安厅交警总队于 2020年 11月20日下发《关于在全省机动车驾驶人考场推广使用新能源考试车辆的通知》推进该项工作。 涉举报内容4的调查情况:根据上述管辖分工,目前我省涉擅自登陆无人岛的相关查处工作以海警机构(隶属武警部队)为主,地方公安机关为辅。根据近年全省公安机关接处警情况,此类情形尚不突出。2021年6月,万宁市公安局查处相关治安案件1起。 |
基本 属实 |
上述事项非具体线索,不存在破坏生态环境突出问题,相关整改工作须立行立改,长期坚持,建议结合主责部门工作情况予以办结。 |
涉举报内容3整改措施:根据《关于在全省机动车驾驶人考场推广使用新能源考试车辆的通知》,按照时间节点推进机动车驾驶人考场考试车辆使用新能源车辆相关工作。 涉举报内容4整改措施:指导各市县公安机关加强沿海港船岸线及沿海岛屿治安管理,通过上船走访、入户走访、岸线巡查、船舶抽检等方式,加大对渔民、群众生态保护宣传教育,严厉打击各类涉船涉海违法犯罪行为,坚决杜绝游客坐船到无人居住岛屿偷钓、破坏生态情况发生。 |
办结 |
无 |
2 |
X3HI202312190065 |
2.机场、火车站、码头、景区、沙滩、酒店缺少对旅客的教育,部分游客误捡珊瑚(含死体)贝壳、贝类(残体)鹅卵石等物品作纪念,有些游客甚至捡砗磲。机场安检仅要求乘客抛弃,未按《海南省珊瑚礁和砗磲保护规定》移交相关部门。部分机场托运、快递、码头和火车站安检对携寄上述物品行为管理不力,破坏、影响生态多样性发展; |
全省 |
涉及公共利益的生态环境问题 |
(一) 省公安厅部署全省公安机关先后开展依法打击破坏野生动物违法犯罪专项行动、集中打击食药环犯罪“昆仑”专项行动等系列专项行动,认真落实《海南省珊瑚礁和砗磲保护规定》相关工作要求,集中力量破案攻坚,迅速侦破一批跨区域、团伙性、系列性、有影响的重大案件,极大震慑了此类违法犯罪活动。2022年12月,省公安厅联合省农业农村厅、省市场监管局制定印发《关于加强打击非法交易海洋珍贵、濒危野生动物案件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协作工作的意见》。 (二)公安机关联合有关行政主管部门积极落实寄递、码头等安检环节管控措施情况。 1.2023年,省公安厅与省邮政管理局、省检察院、省国家安全厅等部门联合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海南省邮件快件寄递安全管理工作的实施意见》《关于印发<海南省平安寄递专项行动方案>的通知》等文件,并于8月份积极会同邮政、国安、烟草、消防等多部门开展平安寄递专项行动联合检查。同时,部署市县深化部门协作,注重源头防范,强化安全监管,集中整治寄递渠道安全隐患,严防不法分子利用寄递渠道寄递违禁物品,督导寄递“三项制度”落实,增强安全风险防控能力,依法查处寄递企业违法违规寄递行为,进一步净化寄递安全环境。 2.省公安厅港航公安局充分发挥港口公安检查卡口区位优势,执行“五班三转”执勤机制,确保执勤人员 24 小时在岗在位,坚持“逢人必查、逢车必检”工作要求,在海口秀英港、新海港公安检查卡口严管严控旅客携带珊瑚(含死体)贝壳、贝类(残体)鹅卵石、砗磲等离岛行为。近日,港航公安局接到海口新海港大货车安检站工作人员反映情况称在对某半挂车进行安检时发现车辆装载砗磲可疑物。目前,港航公安局已立案侦查,涉案物品已办理扣押,案件正在进一步侦办中。 |
基本 属实 |
会同农业农村、市场监管、邮政管理等部门持续有效遏制各环节涉海洋珍贵、濒危野生动物及其制品的非法捕捞、运输、购销等违法犯罪活动,推动安检责任单位严格检查、及时通报移交相关线索。 |
(一)会同相关行政主管部门依法严厉打击相关犯罪活动。组织全省公安机关持续依法严厉打击非法捕捞、交易、运输、寄递珊瑚、砗磲等海洋珍贵、濒危野生动物及其制品的犯罪活动,持续健全完善相关行刑衔接机制。 (二)积极配合相关行政主管部门强化寄递安全管理,压实各环节安检工作主体责任。一是深化部门间协作配合,严格落实寄递安全“三项制度”,进一步加强对机场、港口安检环节的监督指导,切实把住源头,减少风险隐患,积极推动提升寄递运输安全整体水平。二是压实安检企业、单位主体责任,要求凡是在安检现场发现遗弃珊瑚、贝类等物品必须将现场情况报告相关行政主管部门并协助调查。 |
阶段性 办结 |
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