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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 调配科 | 发文机关: 省公安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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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海南省公安厅关于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公告(2023年第1号)》《海南省公安厅关于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核减招聘名额公告(2023年第2号)》和工作需要,决定对2023年海南省公安厅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空缺岗位进行调剂补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调剂补聘岗位和数量
调剂补聘岗位为海南省公安厅留置监管陪护总队看护岗位,主要从事留置监管看护等工作,工作地点在海口市琼山区三门坡镇。调剂补聘数量为32名,其中男生岗位30名、女生岗位2名。
二、调剂补聘范围
调剂补聘范围为所有达到面试合格线且未参加过递补的考生,具体名单详见附件1。
以下考生不列入调剂补聘范围:体检、考察不合格的;自愿放弃体检、考察或聘用资格的;已招聘入职或入职后离职的。
三、调剂补聘程序
(一)征集志愿。申请参加调剂补聘的考生填写《参加岗位调剂补聘申请书》,放弃调剂补聘的考生填写《放弃岗位调剂补聘承诺书》,详见附件2、3。请考生在申请书或承诺书上签名捺印,并于2023年11月10日17时30分前将材料扫描发送到指定邮箱:HNjglzph@163.com。逾期未提交材料的,视为放弃调剂补聘资格。
(二)确定调剂补聘人选。根据征集志愿情况,按照考试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按与空缺岗位1∶1的比例确定调剂补聘人选。
(三)体检、考察。统一安排组织体检、考察。体检、考察不合格或自愿放弃体检、考察的予以淘汰,按考试综合成绩排名顺序递补体检、考察人员。
(四)公示、聘用。考察合格的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在海南省公安厅政务网公示5个工作日,接受实名举报。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按程序办理聘用手续。
四、调剂补聘注意事项
(一)申请参加调剂补聘被聘用的考生以及调剂补聘体检、考察不合格或自愿放弃体检、考察、聘用资格的考生,均不再保留原报考岗位的顺位递补资格。
(二)申请参加调剂补聘且未进入体检、考察环节的考生以及放弃岗位调剂补聘的考生,均保留原报考岗位的顺位递补资格。
(三)为确保调剂补聘工作顺利开展,请所有考生保持手机畅通,海南省公安厅将安排工作人员逐一电话通知。
联系人:王警官,电话:0898-65630521。
上述联系电话在调剂补聘期间(工作日)接受考生来电咨询,时间为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
海南省公安厅
2023年11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