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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省公安机关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取得阶段性显著成效
2019-04-10 17:40 来源: 发文机关: 省公安厅 【字体:   





    4月10日,海南省公安厅召开新闻发布会,通报全省公安机关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阶段性成效,对公安机关侦办的海口市秀英区陈先福为首的涉黑涉恶犯罪团伙和琼中县刘运嘉为首的涉黑涉恶犯罪团伙情况予以公布,敦促两个犯罪团伙涉案成员投案自首,动员社会各界和广大群众检举揭发两个犯罪团伙违法犯罪线索。
    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以来,在公安部和省委、省政府、省委政法委的坚强领导下,特别是省委书记刘赐贵、省长沈晓明、省委常委、政法委书记刘星泰、副省长、省公安厅厅长范华平等领导多次看望慰问扫黑除恶民警,对全省扫黑除恶工作多次作出指示批示,给扫黑除恶工作注入强劲动力。全省公安机关按照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部署要求,充分发挥主力军作用,迅速行动,主动进攻,重拳扫黑、铁腕除恶、强力治乱,取得阶段性显著成效。截至2019年3月31日,全省公安机关共侦办黑恶犯罪团伙141个(已移送起诉107个,其中已判决25个),其中黑社会性质组织16个(已移送起诉9个,其中已判决4个),恶势力犯罪团伙125个,破获各类刑事案件1327起,抓获犯罪嫌疑人1941人,缴获各类枪支45支,查封、扣押、冻结涉案资产折合人民币约19.41亿余元,查处涉黑涉恶公职人员和农村干部117人。我省公安机关扫黑除恶成绩突出,受到公安部扫黑办通报表扬。
    专项斗争开展以来,取得以下显著成效:一是社会治安环境明显改善。2018年,全省公安机关共立刑事案件33304起,同比下降6.98%;立八类严重暴力犯罪案件1651起,同比下降8.63%;立侵财案件24419起,同比下降7.83%。2018年立现行命案95起(已全部破获),同比下降13.63%;立涉枪案件81起(已全部破获),同比下降58.46%。二是营商环境进一步优化。整治了一批破坏市场秩序、影响经济发展的突出问题,扰乱破坏市场秩序的非法活动大幅减少,海南建设自由贸易试验区(港)的营商环境进一步优化。三是打击黑恶犯罪机制更加完善。公检法执法办案联动力进一步增强,涉黑涉恶案件侦查、批捕、移诉、审判等各个环节衔接顺畅;查处“保护伞”线索双向移送和同步上案机制加强。四是队伍专业化水平进一步提升。一年多来我省打掉的黑社会性质组织数比前12年总数多4个,打掉的涉恶犯罪团伙数比前5年总数多4个,抓获的黑恶犯罪嫌疑人人数比前7年总数多385名,破获的案件数比前6年总数多205起。办案实践锤炼了队伍,公安民警侦办黑恶案件能力和水平进一步提升,专业化水平明显提高。五是公安队伍进一步纯洁。坚持刀刃向内,正风肃纪,严肃查处公安民警充当黑恶势力“保护伞”,坚决清除“害群之马”。专项斗争以来共查处公安机关领导干部23人(处级2人,科级21人)、民警9人、辅警11人,进一步纯洁了公安队伍。六是人民群众的安全感、满意度进一步提升。专项斗争给人民群众安心、舒心生产生活带来的“红利”显而易见,群众对公安机关打掉昌江黄鸿发、海口甘波、临高    

    符建荣等黑社会性质组织交口称赞。2018年度全省公众安全感满意度测评数据高达93.6%,创历史新高。
省公安厅副厅长、扫黑办主任刘海志表示,下一步,全省公安机关一是切实提高政治站位,统一思想认识,压实政治责任,进一步增强开展扫黑除恶的政治自觉、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二是充分发挥主力军作用,以“黑恶积案清零、问题线索清零、黑恶在逃人员清零”为目标,重点抓好打“财”断“血”、深挖“保护伞”、线索摸排核查、专案攻坚、追捕黑恶在逃人员、打击“套路贷”、打击“村霸”“菜霸”“砂霸”“运霸”、打击网络黑恶势力犯罪、打击电信网络诈骗违法犯罪等工作。三是用好公安提示函等载体,提出地方党委政府、行业监管部门完善管理、堵塞漏洞等合理建议,增强执法联动力和整治辐射力。四是加强业务培训,强化忠诚教育,全面提升办理黑恶案件的能力水平,提高办案质量。也希望新闻媒体继续对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予以大力支持,多渠道全方位开展公开报道,传递公安机关打击黑恶犯罪的决心和信心,宣传我省公安机关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成果,积极动员全社会共同参与,坚决打赢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人民战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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