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a.hainan.gov.cn
海南省公安厅
关于公开征求废止《海南省公安机关警务
辅助人员管理规定》意见的公告
《海南省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管理规定》拟于2025年废止,为充分听取公众意见,现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有关意见请于2025年5月6日前通过以下方式反馈:
一、书面信函方式
邮寄至:海南省海口市龙华区滨涯路9号,海南省公安厅人事处。邮编:570311。 二、电子邮件方式
发送至:电子邮箱:991107893@qq.com。
附件:1.海南省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管理规定
2.关于废止《海南省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管理规定》的说明
2025年4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