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享到:
首页 > 政府信息公开年报
  • 索  引 号:00817387-0/2011-91340 主题分类:
  • 发文机关: 成文日期:2011-03-29 11:50
  • 标       题: 海南省公安厅2010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
  • 文       号:发布日期: 2011-03-29 11:50
  • 备案登记号:
  • 废止日期: 时  效 性:
    有效

海南省公安厅2010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

  

  本报告由综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存在问题及改进措施等四部分组成。

  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统计时间为201011日至1231日。

  本报告的电子版可在“海南省公安厅门户网站-海南公安网”(http://ga.hainan.gov.cn)和海南省公安厅政府信息公开门户网站-公安厅政府信息公开专栏(http://xxgk.hainan.gov.cn/hi/HI0111)下载。

  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海南省公安厅政务公开办公室联系。地址:海口市国兴大道省政府政务服务中心省公安厅警令保障部行政审批办公室;邮编:570204;电话:0898-65203008;传真:0898-65203142

  一、概述

  2010年,海南省公安厅党委深入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施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若干问题的意见》和省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总体部署,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保障人民民主权利、维护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为出发点和落脚点,严格遵循全面、真实、及时、便民的原则,按照“科学指导,统筹推进,上下联动,信息共享”的总体思路,通过加强组织领导、落实工作责任、完善制度建设、优化公开平台、拓展公开载体等举措,建立健全相关工作机制,依法向社会公开相关事项,及时回复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依法提出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有效推动了我厅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依法、及时、准确、有序地开展,进一步保障了公民、法人和其他社会组织依法获取政府信息的权益,增强我厅政务工作的透明度,促进了依法行政,充分发挥了政府信息对人民群众生产、生活和经济社会活动的服务作用。

  (一)加强组织领导,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组织体系。2010年,为进一步加强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组织领导,深入推进依法行政工作,我厅成立了以副厅长兼警令保障部部长彭忠学为组长、厅机关各部门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海南省公安厅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负责推进、指导、协调全省公安机关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警令保障部行政审批办公室(以下简称“厅审批办”),负责指导、协调、推进和监督全省公安机关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厅各部委、总队、局及直属单位负责提供本单位、本部门应予公开的政府信息,建立了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有关部门专人抓、厅审批办统一协调抓、厅纪委全程督促抓的工作机制。

  (二)积极开展政务公开工作。2010年,我厅按照省政府信息公开总体部署,积极开展政务公开工作:一是转发了《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做好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的意见》等中央及省政府文件,组织部署全省各级公安机关和全体民警认真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二是先后在全厅机关中组织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调查摸底活动、组织开展政务公开工作考核活动、编制政务公开目录等工作,把全厅的工作任务分解细化到各个部门,层层落实责任;三是厅警令保障部办公室、行政审批办公室等部门各负其责,充分发挥督促、指导、编制、审核等工作职能,全力协调配合,合力做好我厅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四是进一步加强信息发布保密审查工作。我厅的政府信息发布工作,严格执行“谁主管、谁负责;谁公开、谁负责”的原则,信息发布做到“一事一审,先审查、后公开。”

  (三)细化完善相关工作流程,建立政府信息公开常态化机制。2010年,我厅进一步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制度化、规范化建设,研究建立政府信息公开长效机制,以制度推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深入发展,以机制确保各项工作取得实效。一是制定下发《海南省公安厅关于加强和规范政务公开工作的意见》(琼公通〔2010320号)和《海南省公安厅政务网管理办法(试行)》(琼公通〔2010172号),对我厅的政务公开工作任务进行细化分解,各单位明确目标责任,工作任务细化到人;二是召开厅机关政务公开动员会议,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部署。20106月和11月,我厅分别召开了政务公开部署会议和政务网改版通气分工会,部署落实政务公开工作和更新网站信息工作,进一步提高了省公安厅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规范化水平,为工作的深入开展提供了有力保障。三是整理印发了《海南省公安厅行政许可审批文件制度汇编》、《海南省公安厅行政许可审批指南》,并在公安厅政务网、行政审批网等公共信息网络上进行发布,供广大办事群众下载浏览,掌握第一手办事程序和资料,方便群众办理行政许可审批业务。

  (四)不断拓宽政府信息公开载体和形式,方便公众获取信息。2010年,我厅进一步加强政府信息公开载体建设,在依托公安厅政务网等公共信息网站公开政府信息的同时,还利用报刊、广播电视和召开新闻发布会等多种形式,多渠道、全方位地主动发布政府信息。一是继续做好交通管制、航空管制等重要公告信息在报纸、电视、广播、网络等主流媒介上的宣传报道工作,并在《天涯警视》、《公仆在线》等电视专栏上与社会群众面对面地沟通联系,主动公开政府信息;二是进一步完善重大事项新闻发布工作机制,提升新闻发布会的权威性和影响力。针对突发公共事件发生后社会面出现虚假或不完整信息的情况,通过召开新闻发布会及时、准确地发布权威信息,让公众及时了解公安机关的重要决策和重大事件发生、发展的过程,对相关信息予以澄清和必要说明,使公众及时了解事件真相及处置情况,将党委、政府的立场及公安工作的方针政策迅速传播到全社会,有效满足了广大公众的知情权;三是大力加强政府信息公开网站建设。2010年,我厅着力开展公安厅政务网站、公安厅政府信息公开专栏等政府信息发布平台的建设,重新设计和改进网站版面。新版公安厅政务网站共设置了20余个栏目,并与公安厅出入境管理局、交通警察总队、行政审批办、信访处以及边防总队、消防总队等直接服务社会群众的公共网络进行链接,在设计理念上更加突出以群众为中心,实现资源共享。同时,按工作需要对网站栏目进行调整,设置了厅长信箱、网上投诉、举报和行政复议的渠道,进一步完善网上警民互动工作。在政务公开方面增设了政务公告、政策法规等信息子栏目,并主动收集、发布了公安行政执法、行政处罚及法律依据等资料信息,达到信息公开和法律宣传的双重效果。此外,我厅交警总队、警令保障部行政审批办公室、出入境管理局等单位也主动在各自的公共服务网上采取各种形式主动发布规章制度、行政事项办结情况、服务指南、申请表格等各类政府公开信息,主动提供公安行政资源,供社会各界和群众浏览、查询、下载。目前,我厅重要政务信息以及规范性文件、重大工作部署、专项行动、社会治安情况和便民利民措施等,基本上做到了第一时间公开。公安厅政务门户网等公共网站已成为社会公众、国内外新闻媒体了解我省公安工作的重要平台。

  二、政府信息公开情况

  我厅主要通过海南省公安厅政务网、(http://ga.hainan.gov.cn)、海南省公安厅政府信息公开专栏(http://xxgk.hainan.gov.cn/hi/HI0111)、海南省公安厅交通警察总队(http://hainanjj.gov.cn)、海南省公安出入境政务服务网(http://www.hicrj.gov.cn)、海南消防在线()等公共服务网站和报刊、广播、电视、召开新闻发布会等方式主动公开政府信息。

  2010年度,我厅共主动公开政府信息3068条,全文电子化达100%。其中,通知公告类政府信息25条、机构职能类政府信息13条、规范性文件类政府信息63条、行政事业性收费类政府信息8条、警察招录类政府信息42、行政许可类政府信息18条、办事指南及公开目录类政府信息209条、警务资讯类政府信息1375条、警务提示类政府信息931条、警民互动类政府信息43条、法律宣传类政府信息237条、统计数据类政府信息11条、其他政府信息93条。全年共召开新闻发布会、通气会、新闻采访会等合计45场(次),在中央级新闻媒介上发布新闻信息300多篇。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10年,我厅按照统一受理、统一办理、规范服务的工作流程,通过我厅政务网和政府信息公开专栏(http://xxgk.hainan.gov.cn/hi/HI0111)以及电话等方式为公众提供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服务。

  截止20101231日,我厅没有收到公民提出公开政府信息的申请,也没有因违反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规定而引发举报、投诉、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四、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

    2010年,我厅在深入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方面取得了显著进展,在提高行政效率、服务人民群众、密切警民关系、宣传公安工作等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但与《条例》的要求及公众对本厅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期望相比,仍存在有待改进的地方:一是政府信息公开的广度和深度不够;二是公开方式的便捷性不够;三是有的民警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认识和工作水平有待提高;四是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度有待进一步健全和完善。

  为进一步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2011年我厅将着重抓好以下几个方面工作:

  (一)完善工作制度。进一步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度,细化工作任务和责任,使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达到程序化管理、流水化作业、准确化公开,在政府信息公开的各个环节上有领导把关、有专人负责、有制度约束、有监督考评。

  (二)加强宣传引导。通过宣传,使社会公众更多了解公安机关信息公开工作,引导公众正确行使权利,切实提高公安信息公开工作的实效。

  (三)加强业务培训。以组织专题培训和赴省外考察学习相结合,使岗位民警熟悉政府信息公开的内容、范围和操作规程,切实增强法制意识、保密意识和公开意识。

  (四)加强监督考评。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纳入各级公安机关绩效考评和民警岗位责任考评内容,使政府信息公开成为各级公安机关、各部门和全体民警的共同任务。

  (五)进一步加大门户网站建设力度,不断充实网站政府信息公开内容,突出网上咨询、网上办事、网上互动等服务功能,努力提高便民服务水平。

  (六)是进一步加大公安机关新闻发布力度,增强舆情观念,第一时间向社会发布公众关注度高、涉及面广的重要警务信息。要将与人民群众利益密切相关的执法依据、办事程序和相关政府信息作为公开重点,进一步深化我省公安机关政府信息公开内容。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版权所有@海南省公安厅  中文域名: 海南省公安厅.政务

主办:海南省公安厅    琼ICP备05000041号    联系电话:0898-68836903
政府网站标识码:4600000046    公安备案号46010602000417